1、新引进博士补贴,补贴标准为100000元/人:新引进博士人才年龄35岁(含)以下,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(学位),在深圳全职工作,在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(不含补缴),分两次审核发放,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%,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%。
https://gzw.sz.gov.cn/gzrc/rczc/content/post_10645148.html(补贴文件
1、新引进博士补贴,补贴标准为100000元/人:新引进博士人才年龄35岁(含)以下,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(学位),在深圳全职工作,在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(不含补缴),分两次审核发放,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%,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%。
https://gzw.sz.gov.cn/gzrc/rczc/content/post_10645148.html(补贴文件